针对肖传国代理律师的代理词的补充答辩书(下)
18 07 2006年意诬蔑和诽谤。对此,我方反驳如下。
六版P51清楚载明:人工体神经—内脏神经反射弧(肖氏手术,肖氏神经反射弧)
系原告长期实验而创建,得到国家及医学界的认可,同时作为高等医学院校的教
材成了医科学生的指导。”
推论出“得到国家及医学界的认可”。何况,原告所指《外科学》一书的主编裘
法祖为肖传国的导师,吴在德为肖传国的同门师长,他们对自己的学生、师弟的
工作的评价缺乏客观中立,更不能代表“国家及医学界的认可”。他们将一个至
少在学术界还有争议的说法做为事实写进教材中,本身就是错误的。
1994、1999年通过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的科学技术成果的鉴定,获得《科学技术
成果鉴定证书》,同时获得湖北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自然科学奖的一等奖,中国高
校科学技奖励委员会促进科学技术进步重大贡献一等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
有提到“肖氏反射弧”,“(肖氏反射弧)”的说明是原告擅加的,可见“肖氏
反射弧”的提法并未被评委所认可。
定、奖励的成果最终被证明是欺诈的或是不应被给予如此高评价奖励的。正如本
人在《如何识别假科学新闻——2006年3月16日在东亚地区科技记者研修班的讲
座》中指出的:“不正常的渠道是开一个学术鉴定会或听证会来认定一项成果,
这大概是中国特有的现象。一项成果出来了,就召集一批专家来鉴定,这些专家
有的是假的,也有的是真的,甚至是很大的专家,院士之类的。这种鉴定会不具
有透明性,学术界的其他人不知道是究竟怎么鉴定的,不知道具体的内容,本来
就不该去承认它。更何况这种鉴定会还涉及到很复杂的人际关系的问题,只找一
些和自己关系好的专家来鉴定,甚至是花钱就可以买来鉴定结果。所以对那些号
称经过专家鉴定的成果,我们也不应该轻信。”
最后写的是:
究。
(b)2004年8月28日:建议尽快推广应用,并进一步加强基础研究。
“推广应用”,也就是还未得到学术界的公认。
弧获得251万美元NIH基金的资助,同时NIH专家组认为:原告的发明是原始创新,
令人兴奋并具有重要的临床应用价值的发明”属实。
UROLOGY这种公
开著作中的评价都敢篡改、伪造,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NIH专家组”的鉴定也
很可能是篡改、伪造的。如果已是被认定的发明,还需要什么“资助”研究?研
究基金资助的是有些希望但还没有实现的研究。
临床应用价值”,那为什么美国机构不推广应用该“弧”?特别是在美国机构为
肖传国的研究已经资助了“251万美元NIH基金”的情况下。
氏反射弧)是得到国家、医学界及国际认可的科学发明。被告文章中对原告的恶
意诬蔑和诽谤,严重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损害。”
学界及国际认可”,更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肖氏反射弧”的提法得到“得到国家、
医学界及国际认可”。相反地:
肖传国论文被SCI收录的低数量,肖传国论文被他人引用的低数量,均不能体现
出什么“公认”。
理论?(被告证据14:《评肖传国等人<一种用于脊髓损伤后可控排尿的人工躯
体-中枢神经系统自主反射途径:15名患者的初步研究结果>》,美国《泌尿学
杂志》2004年6月号第171卷第2387-2388页)
文章予以回复?
研究的“神经损伤修复和功能重建的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已经完成?
重要理论,据了解国家已经为此研究花了几千万人民币,难道国家不急于推广吗?
况且早在1999年3月肖传国就被给予“进一步总结经验,提高疗效,推广应用”
的期望。但是连肖传国本人也承认,其手术方法只有他本人及其团队才能掌握,
并未得到推广,归咎于国内地市以下医院条件和水平均较差、大医院各科室由于
利益因素不愿互相合作、他人无法掌握其手术方法的无法证实的因素(肖传国
《关于肖传国人工反射弧手术在国内外推广应用情况》
http://www.rainbowplan.org/bbs/topic.php?topic=37804&select=&forum=1)。
什么“公认”。
不算职务/截至2005年9月)。
学术地位的头衔。
等肖传国简介所述的)“美国NIH和外科麻醉创伤(SAT)组顾问”的聘书。
(xiao’s reflex
arc),结果都是零。检索肖传国自称根据该原理实施的‘肖
氏术’的英文名称(xiao’s
procedure),只出来一个网页,是肖传国在北京的
一次学术会议上的报告的题目。可见,所谓‘国际公认’云云,完全是肖传国本
人的自吹自擂”。
图书馆网站、google.com网站上的检索结果可以支持我2005年9月18日写作的
《脚踏两只船的院士候选人》中涉及检索结果的内容属实。
arc)是国际公认,那么为什么在
美国泌尿学会网站、美国国家医学图书馆网站上没有“xiao’s reflex
arc”检
索结果?
结果可推断出“肖氏反射弧”不是中国公认的科学技术名词。
显然是国内也不公认,又谈何“国际公认”?
Procedure”(肖氏术)为题目关键词的论文,除此之外,通过各种网络检索工
具,没有检索到“xiao’s reflex arc”及“xiao’s
procedure”(截至2005年9
月18日)。
procedure”,而未见他人
在学术会议上提及“xiao’s procedure”,这难道不是自吹自擂吗?
很容易获得的美国泌尿学会会议摘要竞赛奖,一个虽然系大奖但没有找到原告的
名字。但被告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文章中的不实之词的依据,而原告提供的证
据证明Jack
Japides奖根本不是什么‘很容易获得的美国泌尿学会会议摘要竞赛
奖’,而是独立基金会颁发的国际神经泌尿学领域最高奖,该奖的获得者均系国
际知名的学者,而且原告是二十年来唯一获得两次特等奖者。其二,原告提供美
国泌尿学会学者奖证书证明原告系该奖的获得者,尽管被告称未找到原告的名字,
但不能因为被告在网上未找到,就认为原告没有得奖,显然被告的文章中关于原
告获奖情况是失实的。”
Japides奖根本不是什么很容易获
得的美国泌尿学会会议摘要竞赛奖,而是独立基金会颁发的国际神经泌尿学领域
最高奖,该奖的获得者均系国际知名的学者,而且原告是二十年来唯一获得两次
特等奖者”。
Established in 1984
Urodynamic and Neurourology Research
Grand Prize Winner”,
始于1984年
泌尿动力学与神经泌尿学研究
特等奖”
的获得者均系国际知名的学者”,那么请问:
话,该基金会若知名到能够颁发“国际神经泌尿学领域最高奖”,为什么连自己
“独立基金会”的网站也没有?
的网站列出了许多奖项名单,却不列这个“最高奖”?
科学院的英文信的复印件文件后,原告说,这些文件不作证据使用,仅供法庭参
考。
2.那文件是复印件而不是原件。
3.没有提供全文的中文翻译件,仅仅是小部分内容的节录翻译。
4.若是境外证据,则需要认证、公证。
5.我们无法知道“Diokno”是否实有其人,与肖传国是什么关系,是否有
资格来做证明。
得者,尽管被告称未找到原告的名字,但不能因为被告在网上未找到,就认为原
告没有得奖,显然被告的文章中关于原告获奖情况是失实的。”
“美国泌尿学会学者奖证书”,说的只是“他罗列的两个奖项(美国泌尿学会
Jack
Lapides奖和美国泌尿学会成就奖)”。肖传国在其简介中声称自己获得美
国泌尿学会杰出成就奖,但是在该奖获奖名单中,并无肖传国的名字。原告并没
有出示证据证明他获得过该奖。他出示的证据六之三“美国泌尿学会学者奖证书”
与本案无关。
“美国泌尿学会Pfzier学者奖”并非什么大奖,根据美国泌
尿学会网站的介绍,它实际上是一份由Pfizer公司提供的培训奖学金
(http://www.auanet.org/fellowship/)。
士越选越滥》一文中运用大量不实之词及侮辱性言辞点名指责原告”,对此,我
方再次申明:
中的陈述均有事实依据、没有任何不实之词。为支持我的主张,我已经提供了36
个证据。我提交的36个证据正是我言论、文章的事实依据。原告方拒绝对我方证
据进行质证,正是因为原告无法否定被告证据本身的真实性、无法否定我方证据
的证明力。
没有使用任何侮辱性言辞。若原告方认为存在“侮辱性言辞”,应当指出哪些词
汇是“侮辱性言辞”。注意,贬义词不等于“侮辱性言辞”。
越选越滥”是北京搜狐互联网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在转摘《脚踏两只船的院士候选
人》一文时更改的,该标题与我无关,且该标题也没有侮辱性言辞。
线访谈没有点名批评原告。
版社与搜狐网站联合举办搜狐健康频道在线谈‘生物医学的规范’活动中,发表
不实之词,恶意诽谤原告在研究成果上自吹自擂。有意诽谤原告在研究成果上自
我吹嘘,严重侵害了原告肖传国的名誉权”,对此,我方申明:
院士工作的关心与爱护而发表相关言论和作品。
度上遏制了海外归国人员冒用头衔、编造履历、夸大成果等不端行为,效果是良
好的,且明显有益于祖国科学事业健康发展。
出我恶意的存在。
定侵害名誉权,应当考虑(1)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2)行为人的行
为违法;(3)违法行为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诈,但没有陈述有两人给予肖传国以较低的社会评价。
其学术水平在2005年并不被广大院士认可为能代表中国科学院院士水平。落选的
事实,不能推论出公众对肖传国的评价降低。
出:“文章反映的问题基本真实,没有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的,不应认定为侵害
他人名誉权”。
与我的行为之间并没有因果关系。
无从谈起。
术问题最有判断能力。如果是因为我的揭发、批评导致肖传国未能评上院士,则
恰恰证明我的揭发、批评有根有据、合情合理,被广大院士所认可。
证据4、5、6显示其“2000年至今”担任该副教授职务,我证据8、9、16显示其
2001年起担任该副教授职务,但事实是肖传国从来也不是纽约大学医学院副教授,
在2005年9月之前他是纽约大学医学院助理教授,之后是临床副教授(见我证据2、
10、11、12)。
得“美国泌尿学会杰出成就奖(2000)”(见我证据17),中国科学院神经科学
研究所网站(www.ion.ac.cn)公布肖传国获得“2000:America
Urological
Association Achievement
Award”(见我证据8、9),而事实是“虽然(美国
泌尿学会杰出成就奖)是个大奖,但是在历年获奖者名单中,却找不到他(肖传
国)的名字”(见我证据19、20)。
证据17),而事实是,肖传国获得的是一个“短文竞赛奖”,肖传国没有提供证
据说明这个短文竞赛奖为什么是“国际神经泌外最高奖”。
“2003:America Urological Association Jack Lapides Grand Prize
Award”
(见我证据8、9),而肖传国于7月7日庭审时又改称Jack
Lapides是“Jack
Lapides基金委”发的,而不是America Urological
Association(美国泌尿学
会)发的了。
Lapides基金委”竟然公开信息甚少。我方在互联网上没有查询到“Jack
Lapides基金委”的网站。
氏反射弧”或“肖氏术”并没有被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为科学技术
名词(见证据36),而相关的宣传却是“在国际上首次提出并证实‘人工建立体
神经-内脏神经反射弧’这一神经科学新概念”、“肖传国提出国际公认的‘肖
氏反射弧’原理——这是外科领域里仅有的几项以中国人姓氏命名的手术原
理”……
便有200万中国人的呼唤)、“为我国医学界作出杰出贡献”(不屑于学术职务
而未担任中华医学会等专业学术职务、不屑于论文引用率高而欣慰于他人极少引
用肖论文)、“潜心学术”(曾任上海铭源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偶尔履行湖北省
知识分子联谊会第2届理事职务)、“无私的奉献于医学事业”(控制至少2700
万科研经费)、“成功建立获得国内外公认的“人工体神经-内脏神经反射弧””
(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的老人太保守而未将肖氏反射弧或术审定、老美
不长眼而导致美国国家医学图书馆网站未收录肖氏反射弧或肖氏术)、“为截瘫
病人和先天性脊柱裂病人解决最困难的大小便失控问题”(几十位或二百余患者
充分信任肖氏,心甘情愿地充当“神经损伤修复和功能重建的应用基础研究”项
目的人体试验品)、“为我国泌尿学科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肖传国三字肯
定将名扬海内外),可见:
的聘书,更新相关网络信息,并就网站信息未及时更新事宜公开道歉。
更新相关网络信息,并就网站信息未及时更新事宜公开道歉。
词,更新相关网络信息,并就网站信息未能在2005年9月公布“肖氏反射弧”、
“肖氏术”科技名词事宜而公开道歉。
Lapides短文竞赛奖”是国际
神经泌外最高奖。
公开道歉。
创新而与下列前人工作无关:
提出通过神经搭桥(crossover)
取得神经再生的理论。他在狗身上进行了实验,将支配下肢的神经切断后的近端
与供应直肠及膀胱的神经的外周端吻合。
1935年 Trumble将狗的腹壁下神经的近端与盆神经(支配膀胱)的远端
吻合。
1939年 Ottaviani和Binotto将狗的闭孔神经与膀胱逼尿肌神经吻合。
1968年-1972年 Carlsson
和Sundin将猫的腹侧及背侧腰神经根与骶神
经根吻合,取得了猫的排尿反射。
1985-1986年 Vorstman等将猫的腰神经根与不同的骶神经根吻合。
1912年 Frazier和Mills在JAMA上载文报道将一截瘫病人腰神经根与骶神
经根吻合。
解决目前我国200多万截瘫患者大小便失控问题,极大地提高他们的生活品质
和自立能力,能节省大量医疗与人力资源”兑现,即在公认的“肖氏”理论指导
下,真正解决了我国200多万截瘫患者大小便失控问题,而不是“可解决”。
确无任何关系。
否认国际上有“肖氏反射弧”、“肖氏术”的说法,因为用人名命名某个概念、
手术,是一种很高的荣誉。但是原告并没有出示任何证据证明国际上有“肖氏反
射弧”、“肖氏术”的说法。
表文章。新语丝中华文化社主办的新语丝网站上发表的文章,除相关诉讼文件及
标明作者为方舟子的文章是我写的外,其他文章均不是我写的,文责不应由我来
负。原告方指控我“在其主办的‘新语丝’网站上发表多篇文章,继续肆意诋毁
原告肖传国”,显然是意图把他人的文章都栽到我的头上。
开信》一文(证据31)才真正是在对我进行肆意诋毁,本人保留反诉的权利。
准。